*中央决定,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后,开展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以*中央、国务院名义表彰一批在脱贫攻坚战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通知要求和省委、省*府部署安排,安徽省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开展推荐评选的基础上,经省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确定70名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52个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年1月14日至1月18日。在此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或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反映。同时,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以利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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