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核批准合安高铁桐城东站站前广场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报告》(桐环卫字[]01号)收悉。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皖价法﹝﹞17号)、安徽省物价局、住建厅、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策的指导意见》(皖价服〔〕号)和《安庆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安价服〔〕号)等规定,考虑到该停车场设施、地理位置、服务条件及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和车辆停放的特殊性等因素,参照周边市县标准,结合桐城实际。现对该停车场收费标准批复如下(详见附表)。
此标准自年2月10日起执行,试行一年。试行期满前2个月,按程序重新报批。你单位接此文件后应制定具体细致的实施方案,并报我委备案。同时做好车辆停放服务工作,设置固定停车标志和明码标价牌,公布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价格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年2月1日
▌来源:桐城*府网▌责编:知白
▌审核:一苇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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