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78号)、省委组织部、人社厅《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73号)等规定和要求,现就年桐城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年桐城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名,具体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详见附件1《年桐城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在年桐城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年、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年、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届高校毕业生以及、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凡符合护士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等要求的,可以“先上岗、再考证”。
三、招聘条件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四)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考护理专业岗位的考生,其中属届高校毕业生以及、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护士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以不受“具有相应岗位护士资格证”的限制参加报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35周岁及以下”为“年8月10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人;
(四)经*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纪*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优先择岗、公示与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自7月30日起同时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