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论坛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ldquo新标尺rdquo来了 [复制链接]

1#

新修订的《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3月1日起正式实施。

年,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其后分别于年、年、年进行过3次修改,对繁荣建筑市场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十三五”以来,我省建筑业支柱产业作用不断增强,建筑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达到10%以上,带动近万人就业。

然而,条例实施十多年来,建筑市场法制环境和监管环境都发生了不小的变化。在建筑市场交易日趋活跃的同时,围标串标、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问题亟待解决。

3月1日,新修订的《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施行,将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秩序,促进建筑市场健康高效、有序发展。

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秩序

针对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串标围标、最低价中标等制约建筑市场有序发展的乱象。

《条例》一方面从招标人、投标人不同角度出发,理顺建设工程承包和招投标关系,禁止以不合理条件、歧视待遇、相互串通、低价竞标等手段影响正常的招投标程序,杜绝因招投标埋下的各类隐患。

另一方面,从客观情况出发,为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异常报价的情况,作出程序性指引,在兼顾市场效率的同时保障公平。通过招投标的规范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市场健康高效、有序发展。

禁止转包,保障建设工程质量

建设工程具有建设周期长、分工细、影响广等特点,在建设工程承包单位选择时,需要考虑资质资格、设施设备、技术力量、人力资源等多重因素,而实践中建设工程承包单位中标后进行转包的情况却时有发生,直接影响建设工程的质量。

《条例》禁止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转包给他人,有利于防止建设单位利用优势地位中标,但不自行完成施工任务的情况发生,为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供保障,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简化小型工程的报批手续

《条例》明确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同时,重申对依法应当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不得开工建设,宽严相济,高效监管。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以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

来源

安徽日报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