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亚雷,年生于安徽枞阳,住在莫干山脚下一个小村庄。小说家,翻译家。
讲述/孔亚雷主笔/团团编辑/木木
01她就在那儿
一切都是从那张照片开始的。
年9月,我跟荷兰汉学家林恪一起去逛潘家园。
我们在旧书摊上边聊边逛,然后我突然看到了一张黑白老照片。它大约摄于二十世纪初。
这是一张中年妇人的正面半身照。我花了好一会儿才确认她的性别,依据是她耳垂上隐约的耳环。
不知为什么,她身上散发出一种无可辩驳的、奇异的中性色彩。
她的发髻盘在脑后,从正面看就像短发。她有着浓眉,单眼皮,挺拔的鼻梁,脸颊两侧从鼻翼划至嘴角的法令纹。她的嘴唇微微闭拢,眼神坚毅、清澈、平静——一只眼睛的眼神,准确地说。
她是个斜眼,右眼有三分之二全是眼白,只在眼角靠上处有半个黑眼珠。但这与其说让她显得丑陋或怪异,不如说让她显得更为宁静。
她的斜眼似乎赋予了她一种镇定与超然。一种神秘的冷漠。一种特权。
这种感觉很难解释,就像后来发生的,许多难以解释的事情一样。
我久久盯着手里的照片,盯着她左右眼球中两个不对称的小光点。
有那么一瞬,就像某种电影特效那样,我周围的一切人潮、声响都变成了一团慢动作的模糊光影,而手拿照片站立不动的我,则被静静地包裹在这团光影漩涡的中心。
但这只是一刹那。随即一切恢复。人潮、声响、世界。就在那一刻,我在心里做了一个决定……
我拿着照片,对站在身边的林恪说:“我这辈子一定要为这个女人写部小说。”
我用手机拍下了这张照片。
几乎可以肯定,如果没有拍那张照片,我要为那名斜眼女人写部小说的冲动必将慢慢黯淡,消逝,直至无影无踪,正如以前经常发生的那样。
但现在她就寄居在我手机芯片的微型迷宫里。而当我回到上海,为了防止丢失,我又同时将她存进了我的苹果手提电脑,U盘,移动硬盘,以及我自己的电子邮箱。
她就在那儿。就像一个证据。她就在那儿,从各种各样的电子迷宫里,用她那平静奇异的眼神——单数的眼神——凝视着我,呼唤着我,催促着我。
年9月,我参加了北京鲁迅文学院举办的一届翻译家研修班。虽然我最初是以写小说出道,却以文学翻译而更为人所知。
我翻译的都是某个作家的毕生杰作,比如保罗·奥斯特的《幻影书》,詹姆斯·索特的《光年》,杰夫·戴尔的《然而,很美》等等。
相比之下,我只是个不成熟的小说新手,我写的作品太少,只有一部长篇《不失者》和一部短篇集《火山旅馆》。
因为参加研修班,我将在北京独自待三个月,远离各种琐事和纷扰,生活便利,从我的公寓窗口,可以看见远处雾霾或蓝天下的中国樽。
这是个重新开始的好时机,不是吗?
02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
在北京的公寓里,我下决心开始写这部小说,是的,为这张女人照片而写。
《李美真》——这部小说的名字,也是女主人公的名字。
如果我没有在潘家园看到一张清末斜眼女子的照片,就不可能有这部小说。同样,如果没有“李美真”这个名字,这部小说也不可能启动。
“李美真”这个人名是突然闪现的——就像一个神的礼物。
与名字一同降临的,是这个斜眼女子的身份,她是个神婆。这是个关键而合理的设定,它决定了整部小说的故事走向。
于是,就像依次倒下的、排成环形的多米诺骨牌,从神婆到催眠术到弗洛伊德到自我与世界的秘密,直至最后抵达一个终极之词:真理。
对了,由那张斜眼女子的照片所引发的,随同“李美真”这个名字而来的,还有这部小说的英文书名:YouBeautifulTruth——你这美丽的真理。
当我写任何东西时,总觉得自己更像一名侦探,而不是作家。
我不是要去创造什么,而是要去发现什么。事情已经发生了。作品已经存在了。我的任务是把它找出来。
随着写作的进行,虚构与现实之间,开始出现意想不到的纠缠……
就在我住进公寓没几天,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
公寓每个楼层,都有一位专门为我们打扫房间的服务员阿姨,当我这个楼层的阿姨第一次来到我房间时,我不禁呆了一下。
她是个斜眼。几乎跟李美真一模一样的斜眼,不过她是左眼,而且她是圆脸。我尽量不让她看出我有多震惊。
这意味着什么?这只是纯粹的巧合吗?还是某种平行世界间的量子呼应?或者是上帝跟我玩的一个小小游戏?我不禁看了看窗外的天空。
不管怎样,我觉得这是一个好的预兆,预示着这部小说会一切顺利。
但游戏还没结束。
几天后,她上午来打扫时,我向她抱怨说房间里有蚊子,弄得我整夜没睡好——是的,我找到了电蚊香器,但却找不到蚊香片。
过了一会儿,她给我拿来一些蚊香片——这里不配蚊香片,她说,这是我自己的,给你用吧。我说谢谢。
第二天她就消失了。换了一个阿姨,一个眼睛正常的阿姨。
我问她以前那个阿姨去哪儿了。她说:“她辞职回家了,不干了。”
所以她把蚊香给了我,我想。她离开是因为她的任务已经完成了,我又想,是上帝让她离开的,因为她已经完成了两个世界的对接。
我用在北京的三个月,写出了《李美真》的开头五万字。
虽然有各种想当然的预兆和暗示,但进展并没有希望中那么顺利。
就像雷蒙德·钱德勒笔下的硬汉派私家侦探,我追随着某条细微且随时可能会中断的线索,到处误打误撞,满怀绝望和悲伤——以及由此而来的冷静、坚强和黑色幽默。
转折点发生在年春天。
这时我已经从北京回到浙江莫干山脚下的小村庄,我们在那儿租了栋老房子,作为写作和家庭度假之用。
坐在乡下对着花园的书桌前,写着写着,我突然发现了这部小说的秘密:那就是我自己——我自己的切身经历。
03一个敏感的小孩
人生最初的记忆,来自刚出生后不久。那个场景如此生动,如此清晰,它停留在我的记忆深处,从未消逝。
年5月5日,我出生在安徽医院里。
两三天后,我被包裹在一床小被子里,放在竹子担架上。母亲躺在身边,我紧贴着她的身体。
棉被的形状和触感,被包裹着的燥热,母亲怀抱的温度……我记得清清楚楚。
母亲要回家做月子,我们是被抬回家里的。
我家住在一个湖心岛的养殖场旁边,小岛与大陆之间有一条窄窄的小路。
四五个男人抬着担架,从医院走向湖中央,我小小的身体随着担架一路颠簸着,晃荡着……太阳越来越大了,我热得在襁褓中使劲伸展着四肢。
小路,孤岛,从一个世界到另一个世界。包裹,燥热与不安。母亲,母亲的身体,母亲的怀抱。小小的,柔软的我,被裹着前行的我。
最初的记忆,像一个隐喻,与我的一生,都有着千丝万缕的纠缠。
我的出生地,安徽枞阳,就是古代的桐城,著名桐城派的发源地。
我的父母都是作家,父亲是一个诗人,母亲年轻时一直写散文。家里有很多书,从小我手边就能拿到各种各样的书。
母亲给我买的书,记得最清楚的,是《中国神话故事》与《世界神话传说》。
许多年后,我开始写小说,也不由自主地向往着神话式的写作。我的作品往往会带有比较抽象的成分。抽象就是神话。若一个小说家热爱抽象,他要写一个故事的时候,就会偏向神话。
小学五六年级,空闲时间特别多,我发现写东西是最好打发时间的,写作时,时间过得很快,我在脑子里构想各种场景。
我作文写的好,经常被老师当作范文来读。
但同样的,我也有自己的困扰,我是一个非常敏感的小孩。在小学初中的时候,最困扰的就是别人总给我起外号。
被起外号的人,一般是因为你有某种缺点,比如特别瘦,有个奇怪的鼻子耳朵之类的。
他们叫我“卡”,鱼卡,在老家方言里,就是鱼刺的意思。像鱼刺一样细细长长,瘦瘦小小。我每次听到他们喊我“卡”,都觉得特别受伤。
这件事,我已经很久没有回忆起来过了,但此刻,我突然意识到,“卡”不就是“K”吗?
我的小说里经常会出现一个名为K的小说家,K其实就是我。
在我的短篇集《火山旅馆》里,主人公也叫K。别人会说,这个K太容易让人想起卡夫卡了,K是卡夫卡的象征。
但我为什么要改?我本来就姓孔,K就是孔。鱼卡的卡,是K,卡夫卡,也是我自己。
04世界上最好的太太
我的前半生,25岁之前,要说有什么理想的话,就是当一个普普通通的家庭男人。
有个稳定又清闲的工作,每天按时上下班,回家后看看电视,找一个爱的人,过最平凡的日子。
父母都是搞文艺的,但他们并没有赋予我什么特别的梦想,也不曾替我规划过未来。
青春的叛逆期,我不想和父母一样,搞文学这帮人都太多愁善感了,我不喜欢。
年,我考到上海外贸学院,读国际贸易专业。四年时间,我没有目标,也没读什么书,浪费了大把时间,谈了一场莫名其妙的恋爱。
毕业后,我为了女友来到杭州工作,可一到这儿,她就把我甩了。她觉得我不成熟。
年,我成为了浙江省工商银行国际业务部的一名职员。
每天穿着脏兮兮的西装,银行发的领带有两条,一条红的一条蓝的,一三五戴红的,二四戴蓝的。大家的衣服都很脏,一年到头都不洗,脖子上的领带油得发腻。
几年时间,我过着“卡夫卡式”的生活,在银行的小格子间里,对着电脑,消磨时光。我半天把活干完了,就看看书,写写东西打发时间。和小时候一模一样。
年,我在《十月》杂志上发了两篇短篇小说。一个全国性大刊物,我的文章从无数来稿中被选中,这挺不容易的。
很奇妙,《十月》也是我最新长篇《李美真》发表的地方,主编也是同一个人,陈东捷。
某种意义上,《李美真》也是我的处女作,是一个新的起点。20年了,像一个环形的轮回。
在银行工作的第四年,我终于受够了这无聊透顶的生活,辞职去了都市快报,一家正在蓬勃发展的都市报。
我在副刊做读书版编辑。经常没看完一本书,就要随便写一个推荐语、书评,我特别厌恶这个事情。
报纸是快速的。我不喜欢短暂的、喧嚣的东西,我想要能经受时间考验、能留存的东西。
年2月,过完年,我辞去了报社编辑的工作,决心在30岁来临之前写一本小说。这年我28岁。
太太理解我、支持我的决定。我特别感激她。
太太是我工商银行的同事,在银行那几年,我最大的收获就是太太,世界上最好的太太。
她有自己喜欢的事业,也鼓励我追求自己的热爱。
05一个幸福而疲惫的新手爸爸
辞职后,我和太太住在采荷新村,我们养了一条大狗,名字叫千寻,是太太取的。它是世界上最温柔的一只金毛,每天就它和我一起呆着,我从早写到晚。
连续埋头写作一段时间,我发现自己老是呆在家里,就特别想见人。我特意坐公交车到太太单位去吃晚饭,想在公交车上看看人的面孔。
每张面孔都生动可爱,特别美,不管是什么样的长相,都有一种特殊的存在的美。我贪婪地看着他们,鲜活的,富有生命力的……各种各样的感觉汹涌而来。
一切还算顺利,年3月开始写,8月就写完了,不到五个月,我完成了自己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不失者》。
但没有任何一个人,任何一个地方愿意发表或出版。
它就像个流浪儿一样在全国几乎所有的文学杂志和出版社转了一圈,谁也不愿收留它。它像回力飞镖一样稳稳地回到我手里。于是我把它塞进抽屉。
我还能怎么办?在很大意义上,我已经实现了对自己的承诺:我做了自己想做的事,并已经尽可能把它做好,虽然没有人承认——除了太太,她一直觉得它不错。
离自己的三十岁还有一年。出于写完长篇后的巨大虚空和迷茫,我又重返社会。先是报社,然后是在《西湖》杂志做小说编辑。
这段时间我几乎没再写小说。
无论如何,我对自己说,你已经创造了一件属于自己的作品。我决定再创造一件——我和太太决定生个孩子。
年2月24日,正月十六,在医院待产的那一天,我正着读保罗·奥斯特的《神谕之夜》,蓝色小开本的paperback,他的语言很有节奏感,用词特别简单,适合一个英语入门者。
保罗·奥斯特为我打开了英语文学的大门,似乎冥冥中已有一条早已铺设好的路径,我正在不断走向它,而此时的我并不自知……
上午9点21分,儿子孔象象出生了。
跟世界上所有婴儿一样,他也是一个小天使与小魔鬼的混合体。一方面,他是那么可爱、柔嫩、美好;另一方面,他又是那么吵闹,那么不可理喻,那么让人操心。
我记得他的第一次微笑,像光一样照亮了整个房间,也记得半夜抱他抱得胳膊仿佛要熔化。
摇篮曲是翻来覆去连在一起搭配有点奇怪的两首歌:李克勤的《护花使者》和伊基·波普的《没劲》。
我记得他天籁般的牙牙学语,一种只有我们能听懂的语言,也记得他连续一小时的嚎啕大哭,直到嗓子哭哑。
还有他波洛克风格的抽象画,苹果泥的做法,尿不湿的重量,怎样给他洗澡,怎样测试牛奶温度,半夜准时惊醒,医院……
孩子出生后的两年,可能是我一生当中迄今为止最疲惫不堪的日子。虽然有父母帮忙,但大部分时间我们都坚持自己带孔象象。
总之,那是一种混合着平静与崩溃,快乐与疲倦,深爱与逃离的复杂感觉,一种进入新角色的兴奋兼不适——就像第一次变形的变形金刚。
当太太恢复正常上班后,我带孔象象的时间渐渐超过了她。我觉得很幸福:一个幸福而疲惫的新手爸爸。
此时,我开始阅读英文小说,像无意间打开了一座宝库。我真正爱上了英语。我爱上了它的简洁。它的精确。它的节奏感。它的音乐性。
年,我翻译的《幻影书》,我最爱的保罗·奥斯特作品,由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版。
《幻影书》是署上我名字的第一本书。读者的反响热烈——当然,主要是因为小说本身。我的译者生涯就这样开始了。
06中国的村上春树
年,我又想翻译一个短篇小说集《生日故事》。我打电话给上海译文社的编辑冯涛,希望他能去问问能否买到版权。
这本书是村上春树编辑的,里面包含了十几个欧美优秀作家的短篇小说,以及村上亲自写的一篇,每个故事都与“生日”相关。
我和冯涛聊起村上春树,发现我们都是他的书迷。我随口说:“我还写了一本很像村上的小说。”他也许是出于客气,说:“那你发给我看看。”
看着邮箱里书稿发送成功的提示,我心里没有报任何希望。
迈进年,我总觉得《不失者》在呼唤我,它在说,我要出来。
几天后,我在《西湖》杂志社的老旧办公室里,接到了冯涛的电话。他的声音听起来有几分激动,他说他把书稿打印出来,每天上下班在地铁上看,两天就看完了。
他说,他要出版这本书,他将马上去和领导汇报,尽力争取。
我特别惊讶,激动,又惊喜,觉得不可思议,似乎冥冥中有什么,早已设定好的未来,正在发生。
一个礼拜之后,我接到电话,领导同意了。之前焦急、不安、患得患失的心情,一扫而空。后来我才知道,冯涛为了出版《不失者》,和领导交涉了很久。
上海译文社是出版外国文学的,一般不出中国作家的书。冯涛是厄普代克、苏珊桑塔格的编辑,是他和领导力争要出这本书,才有了这样的结果。
我当时就在心里,给自己下了一个目标:我希望这本书做得很漂亮,希望卖一万册——还真的都达到了。
年,《不失者》终于问世,先是发表于《收获》长篇小说专号,随后由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单行本。
冯涛的品位和审美都特别棒,《不失者》的黑色封面上,是用印钞的机器压出来的迷宫花纹,至今我也非常喜欢。这本书出版后,果然卖了近一万册。
读者的反响有多种声音,有人说我模仿村上春树,他们叫我中国的村上春树,喊我村上小雷。
20年前,我迷上了村上春树,那时候大部分人还不知道他是谁。
在银行工作时,宿舍在华藏寺巷,旁边有个独立小书店,真友书店。我经常会去逛,店里面有各种各样人文类的书。
一开始,我根本就找不到村上春树的书。淘到的第一本叫《青春的舞步》,漓江出版社出的,现在被翻译成《舞舞舞》。
我一看就被迷住了,想找他所有的小说,这非常困难。好不容易,在新华书店买到《挪威的森林》《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和《寻羊冒险记》,都是很老的版本。
村上春树的作品,就像是一个给都市年轻人的生存指南。
全世界的年轻人都是这样,二十多岁,在一个大城市工作,像一个螺丝。
该如何应付这个大都市?村上春树教会我们各种方法:用喜欢的音乐、书,搭起一个小型避难所,在里面,什么都打扰不了你,你也不会受伤害。
一代又一代人会去读村上春树,也许是因为年轻人都有相同的困境。
有一次在微博上,我看到一个高中女孩的留言,她说《不失者》陪伴了她整个青春,从初中到大学,她看了无数遍,这本书影响了她整个人生。
《不失者》出版后,我再次决定辞职,回家做一名“家庭主夫”。
我不想浪费生命,哪怕只浪费一丁点都不想。我已经33岁,不再年轻,我想把所有精力都投注到我认为最重要的两件事上,写小说和带孔象象。
到年,孔象象上幼儿园的三年,首先映入我脑海的是一幅场景。不,不仅是场景,那更是一种触觉,一种温度。
只要天气许可,我就骑自行车送他去上学。他会在后面的儿童座椅上摇来晃去,大声说话、发呆,或者发出各种怪音。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养成了一个习惯:每次到了幼儿园对面的那个十字路口,当我停下等红灯的时候,他就会从背后抱住我的腰,把整个小身体都靠在我背上。那只有一小会儿。就像一个小小的仪式。
我能感觉到他小胳膊的力度,他的体温像枚小印章一样印在我身上,也印在我心上。
正值上班高峰,周围一片喧嚣,到处是涌动的车流和人流。但我心里柔软而宁静,同时充满勇气。
这一瞬间,我觉得自己可以面对任何痛苦和艰辛,那些来自写作不顺利的焦虑。
如果我下决心作为一个小说家存在下去,必然会很艰苦,但我仍在坚持。
从年到年,我花了16年,才写出自己的第二本小说。现在,可以说,我已经从村上的阴影里走出来了。
我创造了《李美真》,而《李美真》也拯救了我。
07想向上帝下一个订单
年九月,我再次来到北京,此时,我的电脑里已经有十二万字。这次我要在北京待整整一年。
我是来上鲁院与北京师范大学合办的一个写作研究生班。但这次我住在鲁院的另一个校区,位于慈云寺附近。其实,说实话,我来的真正目的:在北京写完《李美真》。
就在我抵达北京的第一天,准确地说,就在我走进房间不超过半小时,我的行李箱刚打开,还摊在地上没整理。
在我的红色笔记本里,我记下了一些奇妙的呼应。
比如,几乎完全是无意识地,我恰好在9月11日这天开始写《年9月11日》这一章。
在某个时刻,我惊喜地发现,我在小说里创造的人物“鲁滨逊老头”,以及随后的“J·尼奥”完全脱离了我的控制。
他们开始妙语连珠滔滔不绝。他们提出各种奇谈怪论。他们仿佛拥有了自由意志。他们仿佛拥有了属于自己的想像力。而我则从原本的创造者,变成了一个观察者,聆听者,记录者。
有一天,我偶然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