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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胜新区8号地块(商住用地)
海湾新城A-06-01地块(商住用地)
海湾新城A-06-08地块(商住用地)
海湾新城A-13-06地块(商住用地)
桐南片区A-01-12地块(商住用地)
玉塘片区C-05-01地块(商住用地)二、征收土地位置(详见用地红线图)三、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面积:
山前街道百胜村集体所有土地4.公顷,其中耕地面积1.公顷;
桐城街道沙龙村集体所有土地5.公顷,其中耕地面积3.公顷;
桐城街道丹岐村集体所有土地1.公顷,其中耕地面积1.公顷;
桐城街道玉塘村集体所有土地0.公顷,其中耕地面积0.公顷;
桐城街道江边村集体所有土地5.公顷,其中耕地面积0.公顷。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被征地村地类名称面积(公顷)土地补偿费标准(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标准(万元/公顷)百胜村耕地1.57园地2..8其他农用地0..68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沙龙村耕地3.67.5园地0.其他农用地1..2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5其他未利用地0..05丹岐村耕地1.67.5园地0.其他农用地0..2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5玉塘村耕地0.67.5园地0.其他农用地0..2江边村耕地0.67.5园地3.其他农用地0..2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5注:1公顷等于15亩。
(二)青苗补偿费标准
耕地部分:百胜村按2.28万元/公顷补偿,沙龙村、丹岐村、玉塘村、
江边村按2.7万元/公顷补偿。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
园地按6万元/公顷。五、被征用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货币安置、社保安置。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在本通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乡、镇登记时间登记地点复核时间山前街道9月11日至9月15日百胜村民委员会年9月16日桐城街道9月11日至9月15日沙龙村民委员会年9月16日丹岐村民委员会玉塘村民委员会江边村民委员会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土地行*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凡从土地行*主管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有权于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福建省人民*府申请行*复议。特此通告
福鼎市人民*府年9月9日
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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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福鼎*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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