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因工作需要,拟招聘合同制临床医学等专业技术人员6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
3、上岗后两年之内能持续正常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岗位
招聘人数
岗位条件和要求
专业
年龄
学历、资格证(学位)
备注
医教部
30
临床医学
30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研究生学历或已经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
护理部
25
护理、护理学
25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专科及以上学历
持有执业证书或执业考试合格成绩单
口腔科
1
口腔医学
30周岁以下
专科及以上学历
技师岗位
康复科
2
康复治疗技术
30周岁以下
专科及以上学历
麻醉科
1
麻醉学
30周岁以下
本科及以上学历
病理科
1
临床医学
30周岁以下
专科及以上学历
药学部
2
药学
35周岁以下
本科及以上学历
持有药师资格证或药师考试合格成绩单
三、招聘方法
1、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的程序进行。
2、根据报名人数,决定考试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四、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自年8月13日至8月31日
报名地点:医院人力资源部
报名材料:本人持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小二寸近期彩照2张。
五、有关事项
1、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4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合同三年一签,合同期满考核合格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2、聘用人员待遇参照大中专毕业生标准及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
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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